栽植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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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是景观工程的重要内容,为保证绿化施工能达到设计要求的效果,特制定绿化工程栽植技术要求,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及设计图纸组织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高水准的完成绿化工程。
一、土方工程:
(一)种植土土质要求:
种植土应选择理化性能好,要求使用富含有机质、团粒结构完好的壤土,保证种植土具有较好的疏松、通气、透水和保肥能力,土壤酸碱度(PH值)应在6-7之间。种植土中不允许含有粘土或类似粘土的物质及粗砂、石头、土块、杂草、有害种子及其他物件,保证种植土的整体成分与结构的一致。园林种植土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测,种植土检测内容及理化指标应符合《园林种植土质量要求》。
(二)回填土:
根据现场的是实际情况,回填土可分为两个层次:
1、表层种植土厚度要求为cm,回填种植土时应避免重型机械碾压。种植土的表层应用石磙碾压平整,凹凸不大于2cm,达到设计高程和坡度要求。
2、种植土以下回填混合土(混合土为不含砖、石、水泥块等无机成分和有害成分的土壤);
3、车库顶绿化设车库顶板阻根层,避免植物根系生长对建筑结构的影响。
二、植物材料:
植物材料是绿化工程是否能达至理想效果的关键,在绿化工程施工中,所有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对苗木品质、苗木形态、苗木长势等应建立一个基本的共识,以便于在工程施工中很好的把握管理尺度和栽植效果。因此,我们对苗木质量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植株应无病虫害,并无导致树木死亡的病原体。
2、树干枝条应无突出疤痕,若有疤痕应进行治疗,不给病原体提供入侵点。在分枝点不应有裂开的茎或树干。
3、树木根系应无病虫害或病原体,根系应稳固且保留完好,无劈裂根,带土球苗木应保证土球完好无损。
4、落叶乔木要求树形优美,保留自然树形,定植后为整理树形和提高成活率可做适当梳枝修剪,但应保证树形完整,不能砍掉主杆,不允许使用独杆树。落叶乔木应树杆通直,无槲寄及其他附生植物,无枯枝。
5、常绿树应树形完整,枝条充实,无偏枝,下部枝条饱满不枯萎。
6、关于苗木规格:苗木采购尺寸规格指标允许在10%范围内波动,但对植、列植和成树阵排列等规则式种植的,苗木规格及树形须统一。
高度H(m):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苗木表中所列示的树木高度为最低下限;
胸径r(cm)指根系土痕以上1.2米处的树木直径;
地径D(cm)是指根系土痕以上0.3米处的树木直径;
冠幅R(m):苗木树冠应以叶冠的主要冠面测量其冠幅,不包括偶然伸出的枝条。灌木的冠幅指灌丛的主冠尺寸,乔木的冠幅指分枝点处苗木树冠的尺寸。
分枝点h(m):乔灌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即第一个主分枝点的高度。
7、土球(m):为保证树木移植成活及迅速恢复生长所需的最小带土球平均直径。所带土球应保证到放于植穴内时完好不散为合格。如苗木为假植苗或容器苗,可在保证苗木正常移植成活和迅速生长的前提下,依实确定所带土球规格。土球高度依树木的根系分布情况按实确定。
(二)特殊要求
1、特选大树:指胸径大于20cm的树木。
(1)特选大树须请甲方与设计师确认后再移植进场;苗木进场前由设计确定树木修剪要求和分枝点高度。不可在起挖和运输等环节对树木形态进行破坏。
(2)大树必须保留完整的自然树形,全冠移植,为保证成活可进行适当的疏剪,以保证整体树形美观为原则;
(3)大树要求姿态优美,树干挺直。
2、常绿乔木:
A松柏类
(1)树形丰满,色泽纯正,无缺枝断头现象;
(2)植物底部丰满,雪松分枝点不高于0.3米,只允许使用实生苗,不允许使用扦插苗;柏类分枝点不高于0.3米;
B有主杆的常绿树:如广玉兰、大叶女贞等
(1)选择苗木时确定分枝点,一般分枝点不应高于2.2米;如作行道树,分枝点应在2.5-3.0米之间。
(2)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植株叶色纯正健康。
3、落叶乔木:
(1)要求保留完整丰满的自然树冠,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
(2)植物的分枝点高度应严格遵守设计要求,有明显主干的乔木(如银杏、马褂木、玉兰等)分枝点应在2.2米以下,只允许使用实生苗,不允许使用嫁接苗。
(3)如作行道树,分枝点应在2.5-3米之间。
4、灌木:
(1)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型圆满,灌丛匀称、无偏冠;
(2)灌木无论是常绿还是落叶的,除特选树形之外,均应修剪成圆形,不允许使用只有几根枝条的苗木,如连翘、紫荆应灌丛丰满,上部修剪成圆形;
(3)设计要求的所有灌木栽植规格均指修剪成球形或椭圆形后的规格。
5、绿篱植物的质量标准:
(1)苗木表中所规定高度均为修剪后的高度,所以在选苗时应预留适合的修剪高度;
(2)苗木基部分支点应小于20cm,枝叶茂密,无脱枝现象,枝条发育正常。
6、地被植物:
(1)地被植物的高度均指栽植修剪后的高度。
(2)地被植物品质标注“毛球”的为多年生经过修剪培育不少于3级分枝的较饱满球型的植株,基部分枝点低于15cm;“实生苗”为生长三年以上的自然植株,60cm以下的植株分支应在6个以上,60cm--cm的植株分支应在8个以上,基部分枝点低于15cm。
7、宿根花卉:单子叶宿根花卉必须根系完好发达,并有3个芽;菊花等宿根花卉须栽植营养钵培育苗。
时令花卉:按照一年四季栽植,品种及配植方式、栽植密度根据具体苗源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使用2寸盆、4寸盆花苗。
8、块茎和球根花卉:块茎和球根完整无损,饱满、无腐烂和病虫,并有三个以上的芽眼或芽。
9、竹类:选择2年生的边缘竹子为竹母,必须带土移植,保留来鞭40-50cm,去鞭80cm,若是就近移植,来去鞭可适当放小,但地下鞭必须带有隐芽,否则不发笋,延误竹林的圆满。
10、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重量、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三、植物修剪: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一)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可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
2、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持原树形;对杆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萌发能力弱的乔木(如榉树等)只需适当疏枝,保留至少三分之一的当年生枝条。
3、枝条茂密具圆头型树冠的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可按照定干分枝点高度要求剪除基部2~3层或1-2层轮生侧枝。雪松、龙柏、白皮松等枝条基生的常绿针叶树分枝点不能超过30cm。
4、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5、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二)灌木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l、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剪下来的枝条应及时处理掉。
2、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3、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4、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5、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三)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或漆油漆将截口包裹住。
四、植物栽植注意事项:
(一)树木定植与地下管线:
根据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植物栽植时遇到地下管线与植物栽植位置相冲突时,植物需避让管线,,按下表规范调整植物栽植位置,并及时与设计师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二)大树移植:
大树移植需要参照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青岛市大树移植施工技术规程》。承包商在种植节点大树或重要的植物之前必须提供苗木的图片(须有苗木规格参照)给景观设计师并获得同意后栽植。
(三)乔(灌)木栽植:
1、树木栽植的定向应选丰满完整的面朝向主要视线,孤植树木应冠幅完整。栽植深度应保证在土壤下沉后,根径和地表面等高。
2、乔木干径在5cm以上的主干和一、二级主枝必须进行绕杆,绕杆的高度以树种的不同而不同,用草绳或麻片等软性材料密密缠绕,必须保证牢固、整齐、美观。
3、带土球树木的栽植:在坑槽内用种植土填到放土球底面的高度,将土球放置在填土面上,定向后方可打开土球包装物,取出包装物,(如土球的土质松软,土球底部的包装物可不取出),然后从坑槽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到土球深度的2/3时,作围堰、浇足水、水分渗透后整平,如泥土下沉,应在三天内补填种植土,再浇水整平。
4、裸根树木的栽植,按根群情况先在坑槽内填适当厚度的种植土,将根群舒展在坑槽内,周围均匀培土,并将树干梢向上提动或左右移动,扶正后边培土边分层捣实,然后沿树木坑槽外缘作围堰,并浇水,以水不再向下渗透为度。
5、树木自挖掘至栽植后的整个过程中,若遇高气温时,应适当疏稀枝叶,或搭棚遮荫保持树木湿润,天寒风大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
(四)地被及绿篱植物栽植密度:
1、地被植物种植密度与苗木品质有关,在本图中对地被植物的形态以毛球与实生苗描述。设计中根据对毛球及实生苗的质量描述确定栽植密度。
2、在地被选苗时,施工完成后的高度和密实度是设计效果的主要控制指标,在满足以上设计效果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在不提高造价的前提下,可通过加大栽植密度,调整栽植技巧用实生苗代替毛球。
3、绿篱栽植效果受苗木质量影响较大,施工单位应